台北本部 | 桃園所 | 台中辦公室 | 高雄支店 | アモイ市(廈門)支店 | シャンハイ(上海市)金茂法律事務所 | マニラ支店 | 広東大芳法律事務所 | 泰國所Avanta & Co Company Limited |

【民事】你叫我踩! 「試駕超速」遭吊牌 客怨:需賠54萬

2024-02-04 17:13:52 UTC

【立勤小學堂】

駕駛踩著油門超速,是客觀沒爭議的事實,至於駕駛是因為業務告訴他可以放心踩才超速,業務不承認,就必須由駕駛舉證確實是業務要他這樣做的。

即便舉證成功,也不代表駕駛就沒責任,畢竟超速是事實,就算業務說可以做,駕駛也有判斷能力,也一樣可以不同意業務的建議,因此頂多就是業務跟駕駛一起來負擔這些罰款跟損失。

但如果駕駛舉證不成功,那就真的要由駕駛全權負擔了。

新聞網址:

https://youtu.be/DuIComVmSUw

 

TVBS】你叫我踩! 「試駕超速」遭吊牌 客怨:需賠54

感謝記者張蕙纖採訪報導

#業務 #踩油門 #電動車#劉韋廷律師

有民眾試乘電動車,到達指定地點後,業務告知可以重踩電門試試看,沒想到踩完後發現有警察,一週後收到罰單,還被吊扣牌照6個月,車廠業務要求賠償,直接花205萬買試乘車,或加價買新車,律師說明如果民眾能舉證,是業務叫他踩油門就該共同賠償,其他車商則說,一般試車有固定路線,業務都清楚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