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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競速三死暫「無證明故意」 如判刑最輕僅7年

2018-10-14 13:29:41 UTC

【東森新聞】競速三死暫「無證明故意」 如判刑最輕僅7年

感謝記者吳姿儀、王鎮宇採訪報導

新聞網址: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oBDvvsoQ3iE

台北市南京東路上的競速車禍,謝亞軒撞死三人,檢警將他以最重的殺人罪送辦,但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證明他故意殺人,以妨害公眾往來致死罪羈押,但罪名最輕只判7年,不過當初修車廠師傅曾提醒,車有問題要小心開,若是事後檢警調查發現,明知車有狀況,飆速撞死人也無所謂的話,就仍有機會以殺人罪起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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