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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「牆壁毛毛的」控房仲未揭露屋況 簽約反悔還挨告

2018-03-10 16:58:10 UTC

房屋買賣時碰到漏水情形,通常會先去看買賣合約中所附的【房屋現況說明書】有無刻意隱匿未誠實告知問題,如果有,那可能涉及詐欺跟解除合約了。

但最麻煩的是究竟有無說明清楚雙方各說各話,特別是房屋漏水,常常賣家會主張,你來買的時候都看過,沒漏水,是你買了以後才開始漏水,這時候就需要專業的鑑定單位來做鑑定,漏水究竟是買之前就發生了,還是買之後才漏水,住宅消保會,建築師公會,土木技師公會等都有提供這類服務,大家可以去電詢問。

【東森新聞】「牆壁毛毛的」控房仲未揭露屋況 簽約反悔還挨告

感謝記者詹千雁、林育泉採訪報導

https://news.ebc.net.tw/news.php?nid=102681

一名陳小姐在新北市淡水買了一間300多萬、屋齡超過30年的公寓,帶看房屋時,屋況都很好,但她指控,隔了兩個多禮拜,簽約後再次進門,卻讓她傻眼,不只出現壁癌,天花板上也有漏水修繕的痕跡,當初屋況書卻載明沒有漏水狀況,指控房仲沒有完整揭露屋況。我們求證房仲,澄清屋況書是指「一年內」沒有這個狀況,壁癌也不構成重大瑕疵,認為陳小姐簽約後反悔才是違約。
#房屋漏水
#違反合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