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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民事]【不是只有司機要賠:這起 Bolt 丟包案,真正的戰場其實在「民事連帶賠償」】

2026-01-30 09:44:32 UTC

【不是只有司機要賠:這起 Bolt 丟包案,真正的戰場其實在「民事連帶賠償」】

新聞網址:

https://www.bnext.com.tw/article/89932/2026-bolt

 

我想特別推薦這篇報導的原因很簡單:它寫得夠專業,而且專業得很「務實」。很多新聞只停在「刑事會不會成立、會關多久」,但對家屬來說,更殘酷也更現實的問題往往是:人走了,誰來負責把後果扛起來?

這起事件的核心爭點之一,就是受害者在台64快速道路上被丟包後發生死亡事故,刑事偵辦之外,民事上到底誰要賠,而且是不是要「連帶賠」這件事,才是大家真正該看懂的地方。

如果用「民事連帶賠償」的角度來拆,通常會看到幾個責任層次:

  1. 直接出事的人一定跑不掉
    丟包的司機,如果被認定有過失甚至更高程度的故意或不確定故意,民事侵權責任幾乎是基本盤。後面幾台車是否也有過失致死/過失侵權的空間,最後會看監視器、車速、視線、反應時間與道路狀況。只要構成「共同侵權」,就可能走到連帶賠償。
  2. 車隊或車行:關鍵在「司機跟誰是什麼關係」
    如果司機是受僱、受管理、受排班、受考核,那就會把「雇用人責任」這條線拉進來;也就是你不只告司機,也可能同時告到車隊或車行,並主張連帶或相當責任。這部分通常會回到契約、派遣、管理規範、教育訓練紀錄等證據去打。
  3. 平台 Bolt 要不要負連帶?關鍵不在它叫自己什麼,而在它「實際做了什麼」
    很多平台都會說自己只是資訊媒合,但主管機關其實也點得很明白:要看平台與車隊的合作關係、平台是否受委託做了管理工作,若有,確實會出現「可能有連帶責任」的討論空間。
    換句話說,平台不是天然免責,也不是天然要賠,重點是它在這個生意裡到底扮演到什麼程度:有沒有介入審核、派遣、考核、教育訓練、停權機制、客服處理、風險控管與保險要求等。
  4. 保險會賠,不等於責任就消失
    平台或車輛可能有要求投保,但保險是理賠機制,不是「免責護身符」。賠付後仍可能有代位求償、責任分擔與連帶關係的攻防。

我很喜歡這篇報導的一點是:它把「刑事」講完以後,沒有停在熱鬧,而是把大家最常忽略、卻最現實的問題直接攤開來問:到底誰該賠,誰會被一起告,誰可能必須連帶負責。

因為真正的風險從來不是「上新聞」,而是「你以為只是叫車,結果一出事,家屬要自己摸黑找誰負責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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