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事】⟪駕駛闖紅燈喊沒錢!警心軟改開行人違規 竟被他反咬還判刑⟫
⟪駕駛闖紅燈喊沒錢!警心軟改開行人違規
竟被他反咬還判刑⟫
新聞網址:https://youtu.be/XVIw9_Dki3c
去給人方便,竟然換來無情背叛和刑事判決。日前新北市淡水區爆出一起讓人看傻眼的交通執法糾紛。一名駕駛因闖紅燈且未繫安全帶被警方攔下,但他卻苦苦哀求,不斷向員警哭窮表示自己沒錢繳罰單。員警一時心軟想幫忙,沒想到這份體貼與善意,最後卻換來最無情的打擊。
根據新聞報導,該名員警在面對駕駛的哀求時,因一時同情,竟然將原本總計高達 6,900 元的罰單,當場改開成僅需 500 元的「行人違規過馬路」。原本以為是幫了對方一把,不料該名駕駛事後竟拿著單據去舉發警察開假單,直接反咬員警一口,害得員警最終被送辦判刑。
這種利用別人的同情心,事後又反咬一口的惡劣行為,真的讓人感到不齒與憤怒。但在法界人士眼裡看來,員警這次的教訓也敲響了警鐘,執行公權力一旦離開了法律紅線,受傷的往往是自己。
此案件帶來的法律思考與責任:
一、涉嫌公務員登載不實罪
員警明知對方是開車闖紅燈,卻故意在職務上所掌管的公文書(罰單)上,記載「行人違規」的不實事項。此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 213 條「公務員登載不實罪」,依法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雖然出發點是善意,但法律不容許在公文書上說謊,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。
二、情理法的權衡與減刑
許多人替員警抱不平,為何法定刑是 1 年以上,員警最終會獲判有期徒刑 6 個月、緩刑 2 年?這正是因為法官也看出員警純粹是一時心軟,並沒有索賄或牟取任何不法利益,出發點是為了幫民眾。因此法院依法給予減刑,並宣告緩刑 2 年,讓員警免受牢獄之災,這已經是法官在法律範圍內所能給予的最大體恤。
這起事件給了所有基層執法人員一個沉痛的啟示。保持善良很好,但執行公權力理應依法行政,一分容留的空間,都可能變成別人傷害你的武器。千萬不要用自己的前途去考驗違規者的良心,因為你永遠不知道,自己會不會碰到這種濫用同情心又過河拆橋的惡劣民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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