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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「我只是在群組糾正他,怎麼變成職場霸凌?」

2026-07-13 14:20:55 UTC

「我只是在群組糾正他,怎麼變成職場霸凌?」

「他每天遲到,我在群組提醒一下,有什麼不對?」

「工作做錯了,難道主管連罵都不能罵?」

「我只是希望其他員工引以為戒,這也算公開羞辱嗎?」

很多主管以為,在LINETeams或公司群組裡公開責罵員工,只是比較有效率的管理。

但對員工而言,可能是被點名、被圍觀,甚至被數十名同事一起檢視的公開羞辱。

更麻煩的是,員工當下不一定會申訴。

他可能忍了一年、兩年,直到公司考績不佳、調職,甚至準備請他離職時,才回頭整理過去所有對話紀錄。

主管以為事情早就過去了,員工的手機裡卻可能已經保存了完整證據。

凡走過,必留下痕跡。

新制所稱的職場霸凌,可能包括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,持續以冒犯、威脅、孤立、侮辱或其他不當方式,造成員工身心健康危害。法律的立法理由也明確提到,文字、電子通訊及網際網路,都可能成為職場霸凌的行為方式。

所以,不是只有當面拍桌、咆哮,才可能構成職場霸凌。

群組裡的一句羞辱、一次集體圍觀、一連串帶有貶抑意味的標記,都可能成為日後調查的重要證據。

甚至有些主管在群組責罵時,還會順手揭露員工的住址、家庭、健康或其他私人資訊。

例如:

「你家不是住在○○區嗎?怎麼每天還是遲到?」

這句話看似只是抱怨,卻可能同時涉及員工個人資料的不當利用。

但也要提醒,並不是只要在群組提到員工住址,就一定直接構成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個資法的刑事責任仍須符合違法利用、具有不法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的意圖,並足以造成他人損害等要件。

真正安全的管理,不是不留下任何紀錄,而是留下正確的紀錄。

需要糾正員工時,應針對具體工作事實、說明改善標準,並選擇適當場合;不要在公開群組加入人格羞辱、情緒謾罵或無關工作的私人資訊。

面談不是不能留紀錄,私訊也不是絕對安全。

關鍵始終不是「有沒有留下文字」,而是主管寫下的內容,究竟是合理管理,還是日後證明自己霸凌員工的證據。

職場霸凌新制已經上路,企業真正需要學習的,不只是哪些話不能說,而是:

主管如何合法管理?
公司收到申訴後如何調查?
什麼是合理指導,什麼又已經越過霸凌紅線?

我將在三場「職場霸凌防治實務課程」中,透過真實案例與具體對話,帶大家理解新制、主管管理界線,以及企業如何建立申訴與調查制度。

720 13:3017:30
8
7 13:30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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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13:3017:30

地點:台北松江二館

別等到員工拿出三年前的群組截圖,公司才開始問:

「我們當時這樣講,真的犯法了嗎?」

#職場霸凌 #企業管理 #勞資爭議 #人資必修 #劉韋廷

 

三場時間如下,歡迎大家依照方便的日期報名:

【第一場】

時間:2026/7/20(一)13:3017:30

地點:台灣文創中心 松江二館

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12

報名連結:

https://www.hr.org.tw/class2_2.asp?ctype=&autono=97965

【第二場】

時間:2026/8/7(五)13:3017:30

地點:台灣文創中心 松江二館

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12

報名連結:

https://www.hr.org.tw/class2_2.asp?ctype=&autono=97966

【第三場】

時間:2026/8/15(六)13:3017:30

地點:台灣文創中心 松江二館

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12

報名連結:

https://www.hr.org.tw/class2_2.asp?ctype=&autono=979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