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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⟪送友回程遇劫 學霸"靜默12分鐘後"成台64亡魂 涉丟包司機無前科! 認仍有疑點改列重大刑案⟫

2026-01-28 15:10:39 UTC

目前新聞多半提到,小黃司機是被依「過失致死罪」送辦。 但這個案件,法律上其實還有一個更嚴重、不能忽略的可能性。 ⌈如果⌋後續調查、監視器或證人證詞發現 司機是在明知役男還活著的狀態下 又明知對方酒醉、處於難以自我保護的情況 仍然主動將人拖下車 並把他留在快速道路這種高度致命的環境中 那麼問題就不只是「有沒有小心」 而是他對死亡結果的態度,到底是「沒想到」還是「知道可能會死,仍然放任」。 刑法上有一個概念,叫做「不確定故意」。 意思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死亡,卻仍然照做,並且對結果採取放任態度。 不是他想把人殺死到百分之百確定 而是他明知很可能會出事,卻選擇讓事情發生也無所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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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⟪四車輾過,真的都沒責任嗎?這起案件最殘酷的法律真相⟫

2026-01-28 14:48:33 UTC

很多人看到這起案件,情緒第一時間會轉向後面那四輛車。 「四車輾過,怎麼可能沒責任?」 這個直覺很自然,但法律的判斷,往往比情緒更殘酷。 先說結論。 四名駕駛的法律責任,不會一樣,也不會「每一個都一定有罪」。 關鍵只在兩件事。 誰造成死亡。 什麼時候造成死亡。 如果鑑定結果認定,第一名輾壓的駕駛,已經在那一次撞擊或輾壓中,造成被害人死亡,那麼死亡結果在法律上已經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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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【Toyz出獄就一定被趕走?和篠崎泫結婚能逆轉?答案沒那麼甜】

2026-01-28 14:39:28 UTC

因為 Toyz 是香港人,所以很多人會問:他如果出獄,會不會被驅逐出境? 結婚不是「免驅逐保命符」,更不是「結婚就入籍」。但如果他真的和台灣人結婚,的確可能走「依親」的路線去申請居留或後續定居,讓他有機會繼續留在台灣。不過,移民署還是會把他的刑案、治安風險、居留資格等因素一起評估,所以不是結婚就自動留下來。 再來也有人幻想:如果 Toyz 在服刑期間結婚,是不是就能每個月「出獄7天」去過蜜月? 這也要打破迷思:台灣沒有那種「結婚就每月放你出獄7天」的蜜月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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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刑事]⟪剴剴案二審判決,為什麼沒有判更重?⟫

2026-01-27 09:28:49 UTC

剴剴案二審的判決跟一審維持是一樣的,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國民法官法就規定,二審的專業法官必須盡量尊重一審國民法官的判決。如果一審國民法官的判決沒有特別意外的話,那二審基本上都是維持的。 所以本案呢,真正的關鍵點是檢察官為什麼要用凌虐致死來起訴,一審呢,為什麼用凌虐致死來判決,所以導致二審還是依照凌虐致死來維持原來的判決。主要原因是因為凌虐致死代表是只是想要凌虐他,並沒有想要他死亡,結果呢,不小心剴剴死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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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刑事]⟪把醉客丟在快速道路上:這不只是過失致死,而是「遺棄致死」⟫

2026-01-27 06:29:52 UTC

有些新聞,看完會生氣。 不是因為悲劇本身,而是因為悲劇其實可以被避免。 凌晨兩點。 一個喝了酒的年輕人,搭上多元計程車要回家。 途中只是疑似踢到椅背,發生爭執。 結果他被趕下車。 不是在路邊。 不是在便利商店門口。 而是在台64線的內側車道。 快速道路。 車速快。 夜色深。 酒精在身上。 判斷力跟反應力都在下降。 把人丟在那裡,等於把他丟進一個「會死人的環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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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行政]⟪最卑鄙測速?其實不是距離問題,是「警告牌」有沒有跟上⟫

2026-01-26 15:00:03 UTC

最近很多人轉傳這則新聞: 車子剛通過宜蘭石城段的定點測速照相機,駕駛人看到警告牌、乖乖減速,小心通過。 結果一過照相機,油門才剛踩下去,立刻被後方的雷射槍掃到,又多一張罰單。 警方的做法是: 在「定點測速照相機後方」,再設一組移動測速(雷射測速)。 不少駕駛氣到說,這根本是「最卑鄙測速」。 但這件事,真的違法嗎? 先講結論 在定點測速照相機後方設置移動測速,本身不違法。 真正該被檢驗的,不是距離,而是「警告標誌有沒有依法設置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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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民事]【免費春聯被賣到360元?其實轉賣實體未必違法,但拍照上架可能直接踩線!】

2026-01-26 02:53:49 UTC

中職會長蔡其昌印製、提供民眾免費索取的「台灣尚勇春聯」,竟被人拿到電商平台高價轉售,甚至一張開到360元,還賣出上百張。 我也提醒大家一個很多人會踩到的點: 「轉賣實體」跟「拍照上架賣」在法律上,差很多。 一、只把「拿到的實體春聯」拿去轉賣 除非發放方有明確載明禁止轉售或另有特別約定 單純轉賣實體本身,多半不會直接構成著作權侵害 但道德觀感與是否違反平台規範,另當別論 二、不只賣實體,還「為了販售而拍照或錄影上架」 這就可能落入著作權法的重製、公開傳輸等範圍 權利人可以主張侵權、要求下架、請求損害賠償 刑責部分,常見對應條文最重可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際仍要看行為態樣與證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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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開後座燈竟被索賠2000元?一趟 Uber,差點變成「被告體驗行程」》

2026-01-23 15:57:19 UTC

有一位民眾,今天和剛從國外回來的朋友一起叫了 Uber。 上車後,朋友只是想找東西,順手打開後座的閱讀燈。 司機立刻制止,乘客也馬上關掉並道歉。 照理說,事情到這裡就該結束了。 但沒有。 司機開始情緒失控,連續兩三分鐘不斷指責乘客。 說自己是電車,開燈可能會沒電。 說乘客「碰他的東西都不用先講」。 語氣越來越激動。 乘客察覺對方情緒不對,提出想在路邊下車,提前結束行程。 結果司機反而回嗆要報警,指控乘客「威脅他要取消叫車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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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刑事]【宴客吃到蟑螂,下一秒變成「封口費兩千萬」?】

2026-01-22 14:54:13 UTC

你以為這是一則食安新聞 結果看到最後,整個味道都變了 故事從一頓飯開始 在天成飯店用餐,餐點裡竟然出現蟑螂 當下誰吃得下去?光想就胃在翻 飯店後續也有處理 道歉、免單、送小禮品,表示歉意 照理說,多數人到這裡就會告一段落 但離譜的轉折來了 爆料者後續要求第二次協商 開口竟然要飯店「贊助」美金60萬元 換算大概將近新台幣200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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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刑事]為什麼林宸佑會被收押?因為這不是八卦,是國安警報

2026-01-22 04:11:04 UTC

最近有位主播林宸佑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,檢調偵辦的方向,重點不是什麼「言論尺度」,而是更硬的一句話:檢方懷疑他用金錢接觸現退役軍人,牽涉國安法、貪污治罪條例與洩密等罪嫌,所以才會走到收押這一步。 很多人第一個疑問是:他又不是公務員,怎麼會扯到貪污治罪條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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