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刑事」【#剴剴案|誠實作證,不容挑戰】
【#剴剴案|誠實作證,不容挑戰】
今天上午,「剴剴虐童案」繼續開庭,進行到姊妹交互詰問的重要程序。
然而,根據現場旁聽與各大媒體報導,劉姓保母姊妹的證詞與其他證人供述存在重大矛盾,令人高度懷疑其供述真實性。
▶ 供詞自相矛盾的三大問題:
- 否認虐待,卻遭證人打臉
劉姓姊妹辯稱未施虐,剴剴傷勢來自意外,但菲籍看護Mira作證指出,剴剴曾被罰站、冷水沖澡、甚至使用「愛的小手」體罰。這不僅是供詞矛盾,更是對社會良知的挑戰。 - 掩飾不當餵食行為
姊妹聲稱照顧妥善,但根據證言,剴剴常吃前一天的剩飯攪碎後在廁所餵食。若這屬實,這種行為已非單純照護失誤,而是赤裸裸的羞辱與折磨。 - 其他幼童也疑遭不當對待
檢方掌握的證據顯示,劉姓姊妹疑似對其他幼童也有綑綁、放任暴力行為,這與其在庭上企圖粉飾的形象完全不符。
▶ 法律絕不寬容偽證
《刑法》第169條明訂,刑事案件中若故意作偽證,最重可判7年徒刑。
司法程序是尋求真相,不是任由謊言橫行的舞台。
任何人在證據確鑿下,仍妄圖以虛假供詞掩蓋罪行,都是對受害人、對國民法官制度、對整個社會的雙重背叛。
▶ 這不是在作證,是在試探整個社會的底線。
我們在剴剴的眼神中,看到了無辜的逝去;
今天,也要在法庭上,看到正義的凜然升起。
作偽證,不只是害怕真相——
是害怕良知的審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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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網址:
https://youtu.be/Z0zkdinaWi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