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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刑事」一名六度被判死刑的殺人犯,竟試圖透過聲請再審「逃死」。

2025-06-11 10:29:55 UTC

【法律評論|#死刑 #再審】

一名六度被判死刑的殺人犯,竟試圖透過聲請再審「逃死」。這種情況,我們從法律實務角度來看,其實有幾點值得社會理解:

1.     為何聲請再審?
 對於死刑犯來說,案件一旦確定,若不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,刑罰隨時可能被執行。正因為如此,有些死囚會不斷提起訴訟,企圖「用訴訟延命」,希望拖延時間。但事實上,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「要等到訴訟終結」才執行死刑,這種拖延戰術,其實是一種「心理安慰劑」。

「再審不是避風港,訴訟不是避死符。」

2.     開啟再審有多難?
 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420條,再審必須基於「新事實或新證據」。但本案所提的內容,如基地台資料調閱,早因時間流逝而無從取得,根本不構成新證據。因此這類訴訟,多數難以通過初步門檻。

「證據不會等人,真相也不會因重提而改變。」

3.     程序利用與現實落差
 實務上提起再審的門檻極高,成功開啟再審的機率低得驚人。這些訴訟,多數只是形式存在,不僅無法實質翻案,也未必能真的延後刑罰的執行。

「想靠再審換生機,不如面對正義的鏡子。」

這些死刑案件,不只考驗法律制度的堅韌,也反映了人性對生存的掙扎。但法律的最終目的,是為了守護無辜,而非縱容殘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