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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⟪大直餐廳爆偷拍風波!店經理通風報信兼恐嚇?湮滅證據與強制罪:包庇不是大牌的免死金牌⟫

2026-05-25 16:28:15 UTC

大直餐廳爆偷拍風波!店經理通風報信兼恐嚇?湮滅證據與強制罪:包庇不是大牌的免死金牌

新聞網址: https://youtu.be/Q3EEcDZKpBg

去知名餐廳慶生,竟然換來滿肚子火和驚嚇。日前台北市大直樂群三路的一間餐廳,爆出一起疑似偷拍的消費糾紛。兩位年輕女生在用餐時,發現鄰桌的張姓男子不斷用手機朝她們的方向拍攝。女客警覺不對勁,立刻向餐廳經理求助,沒想到店家的處理態度,反而引發了更大的輿論風暴。

根據當事人控訴,在向餐廳經理反映並堅持報警後,該名經理竟然立刻跑去通知張男,讓張男有機會提前翻看、甚至刪除手機內的照片。更誇張的是,經理在過程中還多次以「報警可能涉及誣告」等言語施壓,試圖讓被害人打退堂鼓。

雖然警方到場後,張男解釋是誤以為對方長得像朋友才拍背影,並當場道歉、刪除照片和解。但店家的這波操作,在法界人士眼裡看來,恐怕已經踩到了法律紅線。

餐廳經理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:

一、涉嫌包庇或湮滅證據 經理在確認當事人要報警後,卻跑去通知嫌犯使其有機會刪除照片。此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165條「湮滅刑事證據罪」,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。雖然主犯是張男,但經理若刻意提供機會讓對方刪除證據,有機會被認定為共犯或幫助犯。

二、以誣告恫嚇被害人 經理多次以涉及誣告等話術施壓、恐嚇被害人。若能證明這是刻意阻止被害人行使告訴權,可能涉及刑法第304條的「強制罪」,也就是以脅迫使人不行使權利。

出門在外用餐,遇到不舒服的疑似偷拍,每個人都有權利報警保護自己。店家遇到糾紛理應協助維護現場,而不是急著幫嫌疑人通風報信甚至恫嚇高壓顧客。這樣的大牌處理態度,真的讓人不敢恭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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