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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刑事」台師大「#抽血換學分」事件,已不只是學術問題,而是刑事犯罪正在進行式!

2025-07-18 02:43:06 UTC

台師大「#抽血換學分」事件,已不只是學術問題,而是刑事犯罪正在進行式!

台北地檢署正式將女足教練列為被告,可能涉及以下罪名:

第一罪:

強制罪(刑法第304條)

教練怎麼做?

叫學生抽血,不配合就威脅你:

「扣學分、不能畢業、退出球隊!」

這叫什麼?

用權力逼你做你本來不需要做的事

最重可判 3年有期徒刑!

 

第二罪:

傷害罪(刑法第277條)

一天抽三次,連抽14天。學生身上瘀青、鐵質流失、身體不適。

抽血不是按摩,這是對身體的傷害

就算學生不敢反抗,法律可以幫他們說話。

最重可判 5年徒刑 + 50

 

第三罪:

違反人體研究法

合法研究要怎樣?

有簽好「書面同意」

有「醫護人員執行」

要經過倫理審查(IRB

結果呢?

有人根本沒簽同意書

抽血的不是醫護人員

誰審查?誰監督?全都不清不楚!

教育部最高可罰機構 50,中止研究。

 

第四罪:

違反醫師法(第28條)

非醫生違法抽血,直接入罪!

可判 6個月到5年徒刑,罰30~150

 

第五罪:

貪污罪(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)

你以為抽血只是血腥?更血的是「錢」!

球員應該拿到的「受試營養金」,被教練叫他們交回球隊,說是「充公基金」。

如果帳目不清、錢沒入學生手中,卻被「拿去用」,那就叫

藉勢強募財物 = 貪污!

這條最重!

直接判10年以上徒刑,甚至無期徒刑!罰到一億!

 

你以為是研究,法律看來是犯罪。

學分不是用血換的,健康不是拿來做實驗的!

這不只是「誤會」,而是赤裸裸的濫權、恐嚇、傷害與貪污

因為我們希望,以後不再有學生為了畢業,被抽血、被威脅、被剝削。

#台師大抽血案 #法律不能缺席 #學生不是研究工具 #不要再有下一個 #研究不是剝削 #學術不是虐待#劉韋廷律師#年代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