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刑事」台師大「#抽血換學分」事件,已不只是學術問題,而是刑事犯罪正在進行式!
台師大「#抽血換學分」事件,已不只是學術問題,而是刑事犯罪正在進行式!
台北地檢署正式將女足教練列為被告,可能涉及以下罪名:
第一罪:
強制罪(刑法第304條)
教練怎麼做?
叫學生抽血,不配合就威脅你:
「扣學分、不能畢業、退出球隊!」
這叫什麼?
用權力逼你做你本來不需要做的事。
最重可判 3年有期徒刑!
第二罪:
傷害罪(刑法第277條)
一天抽三次,連抽14天。學生身上瘀青、鐵質流失、身體不適。
抽血不是按摩,這是對身體的傷害!
就算學生不敢反抗,法律可以幫他們說話。
最重可判 5年徒刑 + 罰50萬。
第三罪:
違反人體研究法
合法研究要怎樣?
有簽好「書面同意」
有「醫護人員執行」
要經過倫理審查(IRB)
結果呢?
❌ 有人根本沒簽同意書
❌ 抽血的不是醫護人員
❌ 誰審查?誰監督?全都不清不楚!
教育部最高可罰機構 50萬,中止研究。
第四罪:
違反醫師法(第28條)
非醫生違法抽血,直接入罪!
可判 6個月到5年徒刑,罰30~150萬!
第五罪:
貪污罪(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)
你以為抽血只是血腥?更血的是「錢」!
球員應該拿到的「受試營養金」,被教練叫他們交回球隊,說是「充公基金」。
如果帳目不清、錢沒入學生手中,卻被「拿去用」,那就叫
藉勢強募財物 = 貪污!
這條最重!
直接判10年以上徒刑,甚至無期徒刑!罰到一億!
你以為是研究,法律看來是犯罪。
學分不是用血換的,健康不是拿來做實驗的!
這不只是「誤會」,而是赤裸裸的濫權、恐嚇、傷害與貪污!
因為我們希望,以後不再有學生為了畢業,被抽血、被威脅、被剝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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