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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刑事』社區強換證 返還「給錯人」外送員憂:個資外洩

2021-01-18 06:40:47 UTC

『立勤小學堂』

進入社區被要求扣押,是否可以呢?依照下面規定,看起來除非自己主動願意配合,不然是可以拒絕的。
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第1項規定:「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,除第6條第1項所規定資料外,應有特定目的,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:1、 法律明文規定。…5、 經當事人同意。6、 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。」

依法務部函釋,因管委會蒐集訪客身分證件資料等並非屬於法律有明文規定,也不算是增進公共利益的範圍,因此原則上要依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6項規定,蒐集訪客資料可能有困難。

不過若是經訪客同意而蒐集、處理訪客個人資料,仍要注意符合個資法第5條規定之比例原則,故要求訪客出示證件換取社區門禁管制卡,應即能達到社區進出之安全管理,如另要求拍照並提供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等個人資料以供社區建檔,可能就已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。


『TVBS』社區強換證 返還「給錯人」外送員憂:個資外洩

記者 張蕙纖 吳軒彤 / 攝影 周育鋒 報導

很多大樓都會對訪客進行控管,但有外送員到社區大樓送餐,被要求換證才能上樓,沒想到送完餐要拿回證件時卻找不到,原來是保全把它的身分證給了另外一位訪客,不只害他下半天的單全部不能跑,好在隔天對方就把身分證送回社區,但律師表示,如果保全過失把身分證拿錯,被有心人拿去做非法事情,可能會須負民事損害賠償。

投訴外送員Tora:「打給我說沒有辦法聯繫到,健保卡的那個人,所以其實我自己也滿焦躁的。」 外送員送餐送到身分證不見,這個月2日TORA送餐到新北中和的社區,保全要求他提出證件才能上樓,怎料送完餐要領回證件時,卻把它的身分證給了別人,還連繫不上對方,讓他送餐時間被耽擱,一天下來損失千元,直到隔天另個外送員,把證件送回才通知他來取。 投訴外送員Tora:「我當時押的是身分證,對方押的是健保卡,我真的覺得保全在歸還時,沒有核對卡片的類別也差滿多的。」拿出失而復得的證件,保全事後也意思意思,給了600元作補償,但他當下證件遺失,好怕被人拿去做不法勾當。 投訴外送員Tora:「我也是怕別人拿了我的證件,就作一些其他的事情,因為我們也不認識這個人,大部分的地方都是用鑰匙,讓我們外送員去兌換進去的動作,我是覺得這樣比較妥當。」

當時外送員送餐,就是到新北中和這間社區,外送員也質疑到大樓送餐,保全要求證件是違反個資。

劉韋廷律師:「除非有增進公共利益的必要,才能留置這些證件,管理員不小心將這些,識別個人資料的卡片,交錯給了他人的話,因為過失造成他人資料外洩,造成損害是可以請求民事損害賠償。」 對此社區總幹事也抱屈,表示非住戶本來就要換證,也沒要求一定要留身分證或健保卡,但對於保全的疏失則表示會改善。 記者吳軒彤:「其實除了社區,現在進到公司大樓,通常都會進行人流控管,這時候可以拿出工作證件,或是可以辨識身分的證件,給警衛看一下,這時他就可以提供他們的,工作證件(通行證)給你,並且如果要留電話的話,也不用留下全名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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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youtu.be/_TNp5SpVhS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