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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gory: 家事/離婚/夫妻財產制/家暴/通姦/收養/認領/繼承

【民事】《爸,你到底是在傳承,還是在讓我們家破人亡?》

2026-07-10 03:18:12 UTC

「爸,你不是說公司以後交給我嗎?那為什麼大哥還可以管錢?」 「他雖然不接公司,但他也是股東。」 「可是每天在公司拚命的是我,不是他。公司要擴廠、要借錢、要轉型,最後責任都是我扛。那他只要坐著等分紅,還能天天干涉公司的決策,這樣公平嗎?」 爸爸沉默了一下。 「你們都是我的孩子,我只是希望每個人都有一份。」 兒子忍不住紅了眼眶。 「爸,你到底是在傳承,還是在讓我們家破人亡?」 這不是電影台詞。 這是我在處理家族企業傳承時,最常看見的現實。 很多企業家一輩子辛苦打拚,最大的願望,就是把公司交給下一代。 可是很多人以為,只要把董事長的位置交出去,就完成了傳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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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大S走後,S媽還能住多久?

2026-07-09 09:41:26 UTC

大S走後,S媽還能住多久? 這個問題,聽起來像家務事,其實是很典型的繼承法律問題。 如果媒體報導屬實,具俊曄已經拋棄繼承,那麼大S的遺產,主要就會由兩名未成年子女繼承。 也就是說,包括這間房子在內,法律上的權利人不是S媽,也不是汪小菲,而是兩個孩子。 問題就在這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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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【12億元股票送給孩子,不只是疼愛,而是「傳承」】

2026-06-25 15:11:54 UTC

台積電副總莊子壽近日申報贈與500張台積電股票,依當日股價計算,市值將近12億元,引起市場熱議。其實,這並不是高階經理人第一次這麼做,過去包括魏哲家、曾繁城、秦永沛等人,都曾有家族股權移轉的安排 很多人看到這樣的新聞,第一個反應是:「怎麼捨得送掉這麼多股票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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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《愛了一輩子,最後卻可能連問一句為什麼都很難》

2026-06-16 15:21:34 UTC

看到黃大煒與Vicky的新聞,其實讓人非常感慨。 Vicky陪伴黃大煒31年,於公於私,都是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。 現在她對黃大煒的死因、身後事安排、遺囑問題,甚至最後一面都充滿疑問,這種心情,我相信很多人都能理解。 但是,法律有時候最殘酷的地方就在這裡: 你可以是一生摯愛, 但不一定是法律上的家屬。 你可以陪伴他31年, 但不一定是繼承人。 你可以最關心他的死因, 但不一定有權利介入調查。 你可以最想保護他的音樂與作品, 但不一定有權處理他的遺產與著作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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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根據媒體報導,黃大煒與Vicky相愛超過30年。

2026-06-15 15:40:31 UTC

根據媒體報導,黃大煒與Vicky相愛超過30年。 黃大煒不但曾經向Vicky求婚,甚至在Vicky生病期間,投入上億元醫療費用照顧她。 而Vicky則因為擔心自己的身體狀況成為黃大煒的負擔,因此始終沒有答應完成結婚登記。 兩人雖然沒有夫妻之名,卻早已是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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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⟪老公走了,太太住的家也可能不是她的:頂客族最怕的不是孤獨,是繼承突然多一堆陌生共有人⟫

2026-04-27 14:00:25 UTC

我先講一個很多人聽完會背脊發涼的狀況 老公過世,太太繼續住在兩個人一起打拼的房子裡 她以為最少家還在,最少這間房子會留給她 結果辦繼承才發現,因為沒有小孩、父母也不在了 法律會把老公的兄弟姊妹也算進來 房子不是太太一個人的,變成一群人共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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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《很多長輩以為自己留下的是愛,結果最後留下的,卻是一場兄弟姊妹的戰爭》

2026-03-19 15:04:43 UTC

每個人都一定會死。 真正可怕的,從來不是死亡本身, 而是你走了之後,留下來的到底是遺愛,還是遺恨。 我當律師這麼多年,最怕碰到兩種人。 第一種,是完全沒有問題意識的人。 他不是壞,也不是故意。 他只是從來沒有認真想過, 自己的安排,未來可能會對家人造成多大的傷害。 他以為財產照自己的意思分下去, 孩子自然會接受, 家庭自然會圓滿, 感情自然不會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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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《她辛苦一輩子,只怕最後錢落到那個人手上》

2026-03-15 15:03:16 UTC

前幾天,一位婆婆來到事務所找我。 她的人生,其實很坎坷。 年輕時,她嫁給了現在的丈夫。那個男人不但沒有扛起家庭責任,反而常常向她伸手要錢。 為了養家,她一個人撐起整個家庭,不只做兩份工作,還努力學投資股票。日子很苦,但她很拚。慢慢地,她真的累積了一些財富。 只是,那個原本應該一起撐家的伴侶,卻始終像一個拖油瓶。 幾十年來,他沒有生產、沒有承擔,卻總是在她身邊要錢。 她咬牙撐了三、四十年,只因為還有孩子。 她跟我說一句話,我其實很難忘。 「我這一輩子都撐過來了,但我最不能接受的是,如果有一天我走了,他竟然還能拿到我的遺產。」 她甚至想過離婚。 但一查法律,又更心寒。 因為在台灣的法定夫妻財產制下,離婚時原則上婚後財產要平均分配。 也就是說,這些她一個人辛苦打拼來的財產,竟然可能還要分一半給那個幾乎沒有貢獻的人。 她滿滿的不甘願。 但我也跟她說了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。 法律其實不是完全沒有出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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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民事]⟪給孫子五百萬,卻毀了一整個家:愛,用錯方式就是傷害⟫

2026-02-25 01:39:40 UTC

這兩天很多媒體轉載我在社群分享的一個案例。 一位阿公,出於疼愛,給了十五歲的孫子五百萬。 聽起來是祝福。 最後卻變成家庭對簿公堂。 爸爸無法接受自己的孩子突然擁有這麼大一筆錢。 他擔心孩子承受不了,擔心財產被揮霍,擔心阿公的好意被浪費。 於是他選擇「保護」這筆錢,不讓錢真正交到孩子手上。 結果呢? 孫子提告父親。 一筆原本出於愛的贈與,變成家庭裂痕的起點。 很多人看到媒體分享會恭喜我曝光增加。 但坦白說,我在意的從來不是曝光。 我在意的是,能不能讓更多人知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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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民事]⟪不婚不生族增加 孤獨死遺產誰繼承?特留分制度掀爭議⟫

2026-02-13 07:32:14 UTC

他走的那天,太太以為自己會把一切「扛起來」。 辦繼承時才發現,法律不只把財產算進來,還把「你以為不存在的人」也算進來。原本以為只要夫妻兩個人處理就好,結果戶政資料一比對,突然多出一串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。不是八點檔,是現實。 一位未婚、無子女、父母也過世的兄長過世後,兩位弟弟準備辦理繼承,才被地政端提醒,繼承人不只兩位。因為父親離婚後再婚又生了七名子女,所以依法兄弟姊妹共有九人都有繼承權。最後是那七位同父異母手足同意拋棄,案件才順利落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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