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民事」乾兒子怕他變「有名無主屍」!曹西平身後事揭殘酷真相:你可以不往來,但法律不會當沒這回事
乾兒子怕他變「有名無主屍」!曹西平身後事揭殘酷真相:你可以不往來,但法律不會當沒這回事
很多人會誤會成「只要有繼承人就不會公告」。其實關鍵不是“有沒有繼承人”,而是“有沒有人願意具領遺體、辦理後事”。在制度上,如果遺體無人認領,警方會公告招領一段期間;以台北市的規定為例,對無名屍體會公告認領 25 日。
實務與媒體也常用「有名無主/無人認領」的概念來說明:就算死者身分已知,若家屬或關係人都不出面,仍可能往“公告期、冰存、期滿由公部門依法處理”的方向走。 所以這不是「一定會公告」或「一定不會公告」的二選一,而是看最後有沒有一個“能出面、也被允許出面的人”把程序接起來。
至於「魔王條款」,白話就是:就算遺囑寫“都給乾兒子”,只要乾兒子不是收養子女,通常只能走“遺贈”;而兄弟姊妹在特定情況下仍可能主張特留分,把一部分拉回來。 這也是為什麼律師會提醒,若要真的排除到連特留分都拿不到,得碰到更高門檻的法律要件(例如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),不是寫一句「我不給」就會自動生效。
說穿了,最刺痛的一句話就是:你可以跟家人斷聯,但你若沒把遺囑、後事授權、遺囑執行人寫清楚,最後最忙的,往往是你最想保護的那個人。
新聞網址:https://youtu.be/55HCx58ezg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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