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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民事」【一句「我的錢絕不讓曹家人碰」成了遺願?曹西平驟逝後,最怕的不是告別,而是「身後再被誣賴一次」】

2025-12-30 01:48:18 UTC

【一句「我的錢絕不讓曹家人碰」成了遺願?曹西平驟逝後,最怕的不是告別,而是「身後再被誣賴一次」】

 

看到曹西平大哥驟逝的消息,真的很不捨。

我一直記得我參加《震震有詞》開錄第一集,謝震武、曹西平、許聖梅同棚,那天曹大哥談到的不是通告,而是他人生最硬的一段:被說「侵占父親五棟房產」、被說「草率下葬還不通知」、被說「把一千萬現金藏起來」……但他自己講得很清楚:房子不是什麼「爽拿的遺產」,而是一筆筆貸款;父親晚年是他一個人在照顧;貸款也是他一個人在扛,扛到憂鬱、扛到圓形禿,甚至去賣可麗餅還債。更讓人心寒的是,他說那些手足當時不見人影,卻能轉頭把話講得比刀還利。

 

也因此,外界一直在關注他生前反覆提到的那句話:「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。」而新聞也提到,他未婚、無子,且早已立下遺囑把財產留給長期照顧他的乾兒子。

 

但法律很現實:遺囑可以把財產「遺贈」給非繼承人,然而只要侵害到法定繼承人的「特留分」,繼承人仍可請求扣減遺贈。 另外,繼承順位上,配偶以外依序是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;若沒有配偶、子女,且父母也不在,確實就會輪到兄弟姊妹成為繼承人。 而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。

 

很多人問:那能不能讓兄弟姊妹連特留分都拿不到?答案是「不是寫一句『我不給你』就行」。必須符合民法1145條規定的「喪失繼承權」的法定事由,例如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,且被繼承人曾表示其不得繼承;另外像詐欺、脅迫干預遺囑、偽造湮滅遺囑等,也都有明確要件。 換句話說,要斷,就要有事實、有證據、有清楚的法律路徑,不是靠情緒寫進遺囑就能「一刀切」。

當然也可以透過保險的規劃,將財產轉換成保單,指定受益人給他的乾兒子,如此一來,乾兒子就可以透過保險身故理賠取得保險金,在3740萬以下不用繳納稅,也避免了兄弟姐妹的特留分索討。

 

我更不捨的是:曹西平大哥一輩子最怕的,可能不是死亡,而是死後再被同一套敘事拖去消費、再被同一場爭議反覆誣賴。希望他真的像他自己說的那樣,把身後事安排好,讓照顧他的人被善待,也讓那些曾經折磨他的紛爭,到此為止。願他在天上,終於可以不用再扛貸款、不用再解釋、不用再硬撐,只要快快樂樂地活成自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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