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事】「想跟李多慧當鄰居,就來找我買房。」
2026-10-06 08:16:22 UTC
「想跟李多慧當鄰居,就來找我買房。」 這句話乍看只是房仲的行銷話術,但問題是,如果因為這句話,加上銷售的房屋資訊,就足以讓大家知道李多慧究竟住在哪一個社區,那恐怕就不只是行銷創意,而是可能涉及個人資料及隱私的問題。 根據鏡新聞報導,日前有房仲以「想跟多慧變成鄰居歡迎找我」作為賣房宣傳,引發不少網友質疑,認為這等於拿李多慧的私人生活及住處作為銷售噱頭。李多慧的經紀公司也表示,相關內容並未經過本人或公司的同意,並呼籲大家不要再轉傳或猜測她的住處資訊。 我認為,這件事真正的法律重點,不在於有沒有直接把「完整門牌地址」寫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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