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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案例

【刑事】「我忍不住了,可以主張『緊急大便權』嗎?」

2026-07-16 13:39:49 UTC

我忍不住了,可以主張『緊急大便權』嗎?」 日前,新竹有一名女子,深夜進入一棟大樓,搭電梯來到日語補習班門口。她疑似真的忍不住,竟然直接在門口就地解放,結束後沒有清理,就這樣離開現場。 看到這則新聞,大家除了替補習班老闆感到崩潰,也會忍不住想問: 人有三急,法律上有沒有一種「緊急大便權」? 答案是,法律裡當然沒有「緊急大便權」這五個字。不過,如果真的碰到突發腹瀉,已經到完全控制不了、再忍可能傷害身體的程度,刑法上確實可能往「緊急避難」的方向討論。 簡單來說,就是人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,為了避免更嚴重的危險,不得已做出原本可能違法的事情,法律有時候可以給予體諒。 但「緊急大便權」不是本人宣布就成立。 不能只要說一句: 「法官,我那時候真的很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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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「我只是在群組糾正他,怎麼變成職場霸凌?」

2026-07-13 14:20:55 UTC

「我只是在群組糾正他,怎麼變成職場霸凌?」 「他每天遲到,我在群組提醒一下,有什麼不對?」 「工作做錯了,難道主管連罵都不能罵?」 「我只是希望其他員工引以為戒,這也算公開羞辱嗎?」 很多主管以為,在LINE、Teams或公司群組裡公開責罵員工,只是比較有效率的管理。 但對員工而言,可能是被點名、被圍觀,甚至被數十名同事一起檢視的公開羞辱。 更麻煩的是,員工當下不一定會申訴。 他可能忍了一年、兩年,直到公司考績不佳、調職,甚至準備請他離職時,才回頭整理過去所有對話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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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「她這樣對小孩,難道還不算霸凌嗎?」

2026-07-13 07:15:09 UTC

「她這樣對小孩,難道還不算霸凌嗎?」 台南一名國小女童指控校護多次刁難。 遺失視力檢查單時遭到責備; 受傷要擦藥,卻被要求先念出藥品名稱及成分; 施打疫苗時,女童也因害怕而不敢進行。 家長認為孩子因此受到身心傷害,向校方與護理師求償30萬餘元。 但法院最後認定,不構成法律上的校園霸凌,家長敗訴確定。 很多人看到這裡,可能會覺得難以理解。 問題在於,法律上的「霸凌」,不是只要說話不客氣、管理方式不適當,或者讓孩子感到恐懼,就一定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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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政】「都是同一家公司,為什麼不能一起開會?」

2026-07-13 06:50:20 UTC

「大家都是同一家公司,勞資會議一起開,不是比較方便嗎?」 某家公司總部有120名員工,台中分公司有45名員工。 過去,公司為了節省時間,每三個月召開勞資會議時,都由台北總公司統一辦理,台中分公司的勞方代表也一起上線參加。 公司認為: 「反正都是同一家公司,大家一起開就好了。」 但台中分公司的員工卻提醒公司: 「現在規定已經更明確了,我們分公司的員工超過30人,不能再跟總公司合併召開,必須自己單獨開勞資會議。」 公司一開始很疑惑: 「不是有派代表參加總公司的會議就可以了嗎?」 答案是:不行。 勞動部於2026年7月7日修正「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」,明確指出: 分店、分廠或分支機構的勞工人數達30人以上,就應自行單獨召開勞資會議,不得再與總公司或其他事業場所合併辦理。 也就是說,在這個案例中: 台北總公司120人,要召開自己的勞資會議。 台中分公司45人,也必須另外選出勞資代表,單獨召開勞資會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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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事】「外面都淹水了,你還是要來上班!」 颱風天,公司一句話,就能拿我的安全換營業額嗎?

2026-07-12 02:41:33 UTC

「外面都淹水了,你還是要來上班!」 颱風天,公司一句話,就能拿我的安全換營業額嗎? 「政府都宣布停班停課了,我可以不去上班嗎?」 「公司說那是公務員的颱風假,我們私人企業還是要上班!」 這大概是每次颱風來襲,勞工最常遇到的對話。 但問題不該只是「今天到底算不算放假」,而是公司要求員工出勤之前,有沒有先把員工安全放在營業之前? 依照勞動部規定,當勞工的工作地、居住地或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,經政府宣布停止上班,或者因颱風導致交通中斷,確實無法出勤時,勞工可以不出勤。 雇主不能因此把勞工記成曠職、強迫改請事假、要求事後補班、扣發全勤獎金,甚至解僱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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