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事】《孩子犯錯,可以教;但把孩子掛上「畜生」兩個字遊街,這不叫管教。》
2026-09-29 03:51:27 UTC
孩子犯錯,可以教。但在孩子胸前掛上「畜生」兩個字,帶她上街遊行,這不叫管教。 昨天下午,新北三重。一名國中女孩赤著腳,胸前掛著紙板,上面寫著她的名字,還有「小偷」「畜生」。她被要求往人多的地方走,至少經過兩間超商和一座公園,家人跟在後面一路拿手機錄影。 目擊者說,女孩神情恍惚,臉頰和手臂上看得到疑似傷痕。後來超商店員和路人看不下去,上前制止,女孩才把牌子拿下來。 警方循線找到她家,發現44歲的父親身上本來就有一張保護令,依法將他逮捕,以涉嫌違反保護令罪移送新北地檢署,並建請聲押。社工也已經把孩子安置。 真正讓我難以接受的,是這個孩子其實早就被看見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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