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事】年薪312萬也保不住!一句「有人喜歡超薄、有人喜歡螢光」,法院認定構成性騷擾
#年薪312萬也保不住!一句「有人喜歡超薄、有人喜歡螢光」,法院認定構成性騷擾
很多喜歡在職場開黃腔的人,總認為:
「我只是開玩笑,又沒有碰她。」
「我又不是針對某個人說。」
「大家都是成年人,有必要這麼敏感嗎?」
但這一次,法院直接畫出了職場黃腔的界線。
根據新聞報導,渣打銀行一名前資深副總裁,在員工教育訓練中,為了示範客戶溝通技巧,播放一段販售保險套的影片。
影片中除了談到「保險套」、「高潮」,還出現這段話:
「有人喜歡常規的,有人喜歡超薄,有人喜歡那種螢光的。」
課程結束後,有4名學員匿名檢舉性騷擾。公司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,並將這名年薪312萬元的資深副總裁解僱。
他不服公司決定,提起訴訟,要求法院確認僱傭關係仍然存在,並請求公司繼續支付薪資。
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,保險套雖然也可以作為商品行銷或製造的討論題材,但這名主管在課程中刻意詳述:
「有人喜歡常規的,有人喜歡超薄,有人喜歡那種螢光的。」
法院認為,這樣的用語具有相當程度的性意味,加上他無法說明這些內容與客戶溝通課程之間有何關聯性及必要性,因此不是單純的產品介紹,而是在課堂上「開黃腔」,將「下流當作有趣」。
法院進一步認定,這些言論已經使學員感到不適,營造出具有冒犯性的工作環境,因此構成性騷擾。
這個判決給所有職場主管一個非常明確的警告:
不是沒有肢體接觸,就不算性騷擾。
不是沒有指定某一個人,就不算性騷擾。
更不是自己覺得好笑,別人就必須陪著笑。
法律判斷的重點,不只在於有沒有說出「保險套」三個字,而是要看:
① 這個話題與工作或教育訓練是否具有必要關聯?
② 言論是否帶有性意味或性暗示?
③ 當時的場合、語氣及內容是否適當?
④ 是否使在場者感到不舒服或受到冒犯?
⑤ 說話者是不是主管,讓部屬即使不舒服也不敢制止?
同樣一句話,在醫療、衛教或必要的商品說明中,未必當然構成性騷擾;但如果與工作內容無關,卻刻意描述「常規、超薄、螢光」等保險套類型,並以此製造笑點,就可能被法院認定是在開黃腔,甚至構成性騷擾。
這名主管還犯下另一個嚴重錯誤。
公司第一次調查時,他交出的影片經過刪減,刪除的正好是自己談論保險套的部分,直到第二次調查才提出完整版影片。
法院因此認為,他有粉飾事實、規避責任的情形,並已違反公司要求提供完整、真實陳述的調查規範。最後判決公司解僱合法,這名前副總裁一審敗訴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對職場主管來說,這個案件已經敲響警鐘:
【不要把自己的低俗,誤認成大家的幽默。】
【不要以為部屬當場沒有抗議,就代表他們欣然接受。】
【更不要在調查時刪減影像、隱匿證據,讓一句失言變成誠信問題。】
一句自以為幽默的黃腔,可能讓多年累積的專業形象瞬間崩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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