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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恐怖"開車門"瞬間撞噴輾命! 沒做"一動作"最重關5年?!

2025-09-05 15:26:31 UTC

恐怖"開車門"瞬間撞噴輾命! 沒做"一動作"最重關5?!
今天要來聊一個在台灣馬路上非常常見、卻常常被忽略的致命危機——「開門殺」。名字聽起來很驚悚,但它的確就是那麼危險。

想像一下,你好好騎著機車,突然前方停在路邊的一台轎車,駕駛沒有看後照鏡,手一拉就把車門打開。下一秒,你直接被撞飛,倒在路中,後方車輛根本來不及反應,可能直接輾過去。這就是「開門殺」的可怕之處。

法律責任有多重?

依照《刑法》第276條「過失致死罪」,如果因為開門沒注意,導致他人死亡,最重可以判 五年有期徒刑。如果是受傷,則是過失傷害罪,也是一樣會留下刑事紀錄,還可能要賠償醫療費、喪葬費,甚至精神撫慰金。

很多人以為「只是開個門」,但法律角度來看,這個動作就等於「操作車輛的一部分」,和開車發生事故是一樣的標準。更殘酷的是,假如沒有跟被害人家屬和解,或是態度惡劣,法官在一審可能真的會重判。二審雖然有機會減輕刑責,但人生檔案已經被寫下「刑事前科」四個字了。

那後方的駕駛要不要負責?

這要看當時情況。如果行車紀錄器顯示後方駕駛已經盡力閃避、也有正常保持距離,那麼他就可能不用負刑責。但如果速度超標、沒有煞車痕跡,那就另當別論,責任可能會一起算在他身上。

 

如何避免變成加害人?

其實有一個小小的動作,就能大幅降低風險:
「荷蘭式開門法」(Dutch Reach
左駕的車子,用右手去拉門把;右駕的車子,就用左手去拉。這樣身體自然會轉向後方,眼睛就會順勢去看有沒有機車或腳踏車經過。
台灣也在推「兩段式開門法」,就是先把門開一點點確認安全,再完全打開。這兩種方法,目的都是要提醒自己——下車前看一眼,救人一命。

 

結語

一個簡單的動作,就能避免一場家庭破碎、人生翻轉的悲劇。
法律會算帳,但良心也會。開門前,多花一秒,換來彼此一輩子的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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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開門,不只是開車門,而是開啟一條別人能回家的路。」

#中視新聞

#劉韋廷律師

#開門殺

新聞網址: https://youtu.be/tWQet7gOPa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