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刑事]⟪在澀谷被撞飛的不是一個小女孩 是我們對「日本很安全」的想像⟫
2026-03-01 03:03:02 UTC
事情發生在東京澀谷十字路口。 一對台灣母女正在拍照。 下一秒,一名穿藍色大衣的女子,用手肘把女童撞飛。 影片清楚看到,她不是第一次撞人。 前面已經撞了兩個人。 這不是擦肩而過。 這是刻意。 而對方的說法是什麼? 「趕時間,沒有惡意。」 很多人開始討論所謂的「日本撞人族」。 但我比較關心的是另一件事:
READ MORE2026-03-01 03:03:02 UTC
事情發生在東京澀谷十字路口。 一對台灣母女正在拍照。 下一秒,一名穿藍色大衣的女子,用手肘把女童撞飛。 影片清楚看到,她不是第一次撞人。 前面已經撞了兩個人。 這不是擦肩而過。 這是刻意。 而對方的說法是什麼? 「趕時間,沒有惡意。」 很多人開始討論所謂的「日本撞人族」。 但我比較關心的是另一件事:
READ MORE2026-02-26 14:17:50 UTC
家屬還沒等到正義落地,卻先等到對方脫產。 台北一名才一個月大的男嬰,被保母刻意劇烈搖晃,造成腦部重創、視力嚴重受損。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重傷罪判處七年有期徒刑。 法律上七年,不算輕。 但對一個可能終身失明的孩子來說,夠嗎? 更刺眼的不是刑度,而是後續。 家屬提起民事求償,卻傳出保母疑似脫產。 這才是真正讓人炸鍋的地方。 因為刑事處罰是國家替社會討公道, 民事賠償才是替受害人撐起未來。 如果刑事判了,錢卻追不到, 那這個孩子一輩子的醫療費、復健費、照護費,誰來負擔? 法律其實不是沒有工具。 假處分、假扣押、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之訴,都存在。 但問題往往在於,等家屬意識到要做保全時,財產已經轉走。
READ MORE2026-02-25 01:39:40 UTC
這兩天很多媒體轉載我在社群分享的一個案例。 一位阿公,出於疼愛,給了十五歲的孫子五百萬。 聽起來是祝福。 最後卻變成家庭對簿公堂。 爸爸無法接受自己的孩子突然擁有這麼大一筆錢。 他擔心孩子承受不了,擔心財產被揮霍,擔心阿公的好意被浪費。 於是他選擇「保護」這筆錢,不讓錢真正交到孩子手上。 結果呢? 孫子提告父親。 一筆原本出於愛的贈與,變成家庭裂痕的起點。 很多人看到媒體分享會恭喜我曝光增加。 但坦白說,我在意的從來不是曝光。 我在意的是,能不能讓更多人知道:
READ MORE2026-02-18 17:21:27 UTC
除夕夜,本來是一家人最期待的團圓時刻。 有人卻在現場排隊三個小時,最後年菜沒拿到,拜拜時間延誤,整個流程全亂。 海霸王遭質疑訂單出包、疑似超賣,大批民眾現場苦等,卻遲遲無法順利領貨。 對很多家庭來說,這不是單純「晚一點吃飯」,而是整個過年的儀式被打亂。 但法律會怎麼看這件事?
READ MORE2026-02-17 15:18:11 UTC
過年家族群組熱鬧滾滾,有人丟出一支「劉德華跟你拜年」的影片,大家看了開心,順手再轉傳到朋友群組,甚至發到臉書限動配一句「新年快樂」 結果祝福還沒傳到心坎,風險可能先先到你身上
READ MORE2026-02-16 11:00:08 UTC
想像一下 你的孩子回不了家 你的人生被撕開一道永遠縫不起來的洞 結果你聽到的,是「全案定讞」四個字 家屬痛哭怒吼「司法已死」, 那不是評論,是一個父親撐不住的崩潰 但我想把另一件事講清楚 很多人把矛頭指向「修復式司法」,以為它等於叫被害人去原諒 其實修復式司法本來是想修復傷口 不是把刀子再塞回去 我支持修復式司法的理想 它確實讓很多被害人因為加害人的道歉與賠償,得到某種程度的補償與告別 可是我也看過它被誤用 有些時候,法官或制度推動者太急著把案件推向和解 強勢期待被害人「你要放下」「你要給他機會」 那一刻,被害人不是被修復,是被要求表演堅強 二次傷害就發生了 回到這起案件 乾哥十二年 乾妹十一年 最高法院維持原判而定讞 社會最不安的是「會不會很快就出來」 這裡的關鍵不是八卦,而是制度規則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,少年受有期徒刑執行,逾執行期三分之一後,得予假釋,但前提是要有⌈悛悔實據⌋。
READ MORE2026-02-14 15:34:02 UTC
Super Junior 20 週年特展在台北開展後,傳出粉絲依場次到場排隊,卻苦等數小時,甚至等到 5 到 6 小時後才被告知周邊商品已售罄,購買規則也反覆變動,現場一度混亂到警方到場處理;後續也有媒體報導主辦方開放退票並提出補償方案。
READ MORE2026-02-13 07:32:14 UTC
他走的那天,太太以為自己會把一切「扛起來」。 辦繼承時才發現,法律不只把財產算進來,還把「你以為不存在的人」也算進來。原本以為只要夫妻兩個人處理就好,結果戶政資料一比對,突然多出一串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。不是八點檔,是現實。 一位未婚、無子女、父母也過世的兄長過世後,兩位弟弟準備辦理繼承,才被地政端提醒,繼承人不只兩位。因為父親離婚後再婚又生了七名子女,所以依法兄弟姊妹共有九人都有繼承權。最後是那七位同父異母手足同意拋棄,案件才順利落幕。
READ MORE2026-02-12 00:45:19 UTC
「我要告你侵占!」 「那筆錢是爺爺留給我的,不是你的!」 「我是你爸爸,我是在保護你!」 這不是八點檔。 這是一場真實發生的父子對簿公堂。 而源頭,只是一筆爺爺的“愛”。 事情是這樣的。 一位爺爺,非常疼孫子。 從小親手教養、格外寵愛。於是某一天,他把五百萬直接匯到15歲孫子的帳戶,希望孫子將來能拿去創業,把爺爺打拼的錢發揚光大。 孫子很開心。 但爸爸不開心。
READ MORE2026-02-10 14:56:44 UTC
家屬拿著存摺與印鑑想代領醫藥費卻遭拒,很多人以為「銀行就是不准代領」。 但法律與實務的答案其實是: 可以代領,但要「證明得夠完整」,而且銀行要願意承擔風險。 以下是實務上銀行依法「可能」放行的狀況整理。 通常需要 本人親簽的授權書或代理書 載明代領金額、用途(例如醫療費) 本人身分證正本或清楚可辨識之正反面影本 受任人身分證正本 存摺正本 印鑑(若該帳戶仍採印鑑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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