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民事】⟪102歲人瑞閃婚68歲看護,醫院門口「推輪椅就跑」這齣不是八點檔,是法律考題⟫
⟪102歲人瑞閃婚68歲看護,醫院門口「推輪椅就跑」這齣不是八點檔,是法律考題⟫
新聞網址: https://youtu.be/Y7GKm1u8Rq4
在台北市中山區某醫院門口,102歲人瑞回診後,家屬衝上前把輪椅連人推走,看護在後面喊「警察救人」,現場一秒變成「搶人瑞大戰」。
但法律不看誰跑得快,法律只問兩句話
第一句 他結婚那一刻,腦袋清不清楚,有沒有失智?
結婚不是看年齡差,也不是看家人同不同意。只要當事人當下意思能力正常,婚姻就可能有效。反過來,如果登記當時已經到「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」的程度,那才有空間去主張婚姻或相關法律行為有問題。
第二句 那些財產移轉,是不是在「有效意思」下做的
很多人會把兩件事混在一起
婚姻有效,不代表財產移轉一定有效
就算真的成了夫妻,後面每一筆贈與、移轉、變更保單受益人,都還是要回到同一個核心:當時是否有清楚「意思能力」,是否被不當引導或利用?
新聞裡家屬之所以爆炸,正是因為懷疑有房產、土地、保單等資產移轉,金額可能高達數億元。
這件事最刺痛的點其實是矛盾
家屬說 我們連見都不讓見,怎麼可能是他真心要結婚
看護說 我是他太太,你們是在搶人
一邊喊救人,一邊喊家人
真正需要被「救」的,不是任何一方的面子,而是高齡者的自主權,還有他在自主崩落時的安全網。
1 不是「有錢就有真愛」也不是「看護都很可怕」
2 關鍵在證據,尤其是結婚登記與財產處分當下的醫療紀錄、對外溝通能力、行為表現
3 長輩的醫療病歷,是否有精神上的疾病或問題?其實也是很容易被證明的事。
我們都會老,真正該害怕的不是「誰嫁給誰」,而是你老了以後,清楚時沒人尊重你,不清楚時也沒人保護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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