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事】沙鹿情殺17歲少年奪命 律師揭「免死金牌」真相
2025-09-17 13:36:15 UTC
A:你有看到昨天沙鹿那個新聞嗎?17歲少年竟然把女友殺了!手段超兇殘。 B:有啊,我嚇到。可是更誇張的是,他因為未成年,最後判決不可能判死刑耶。 A:蛤?殺人還不能判死?這合理嗎? B:因為《刑法》第63條規定,未滿18歲不能判死刑或無期徒刑。立法理由是「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,還有教化的機會」。 A:可是差一天生日就有差?今天17歲殺人不能判死,明天滿18歲殺人就能判死,這不會太荒謬嗎? B:這就是社會爭議的地方啊。法律是要給少年一個重生的機會,但遇到這種惡性案件,大家就會覺得保護過頭。 A:唉…這種事真的讓人心裡很不平衡。 B:對啊,所以才會有人呼籲修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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