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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gory: 刑事案件

[刑事]⟪本來該是最安全的診間,竟成了被偷拍的實境秀⟫

2026-06-29 04:21:16 UTC

你走進醫美診所,脫下衣物、接受治療,心裡想的是變得更漂亮、更有自信。 但如果有一天,你才知道,這一切都可能被鏡頭默默拍下,而且有人可以隨時回放觀看,你還敢安心躺在診療床上嗎? 近期偵結起訴的醫美診所偷拍案,令人震驚的不只是偷拍,而是規模。 檢方認定,被害人高達99人,其中還包含未成年人;涉嫌偷拍時間橫跨2019年至今,長達7年,遍及7家分店,甚至架設16支偽裝成偵煙器的攝影機。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,有被害人竟然遭偷拍超過14次。 這已經不是一時失控,而是法院很可能認定屬於長期、反覆、持續性的犯罪行為。 被告則辯稱,設置攝影機只是為了預防醫療糾紛、保護診所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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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【一杯飲料都沒送,卻洗白上千萬元?這種犯罪,比你想像得更可怕!】

2026-06-25 15:11:15 UTC

近日媒體報導,有人涉嫌利用外送平台建立近300個假帳號,以「左手下單、右手收錢」的方式,製造大量虛假交易,將疑似詐騙集團的不法所得,包裝成合法營業收入,涉嫌洗錢金額高達上千萬元。案件目前已由檢方偵辦中,主嫌並遭聲請羈押禁見。 這起案件真正令人擔憂的,不只是洗錢,而是它可能形成一條完整的犯罪鏈。 詐騙集團之所以能持續運作,不只是因為有人負責打電話、傳訊息騙人,更因為背後還有一群人負責提供人頭帳戶、協助收款、提領現金、處理金流,甚至利用合法平台掩飾犯罪所得來源。這些人或許沒有直接向被害人行騙,卻是在替詐騙集團「善後」,讓黑錢得以流入正常金融體系,繼續支撐下一波犯罪。 因此,法律對於這類行為的評價一向相當嚴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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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【拿「我有病」當護身符,砍父竟只判5年5月?】

2026-06-25 15:10:39 UTC

持牛刀當街砍殺自己的父親,父親只能拿雨傘、掃把抵抗,還被撂倒勒脖、攻擊頭部。這不是一時失控,這是對至親生命最殘忍的追殺。 更令人憤怒的是,犯案時竟然還嗆聲:「我有病,我不怕。」結果法院審理後認定並非精神疾病影響,這句話聽起來更像是把「生病」當成逃避刑責的藉口。 刑法第272條對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,本來就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的規定。即使是殺人未遂,依法可以減輕,但不能只看到「未遂」兩個字,卻忘了他砍的是自己的父親,是把生養自己的人逼到死亡邊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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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《一本「死亡筆記本」,竟讓核二廠爆出集體收賄案?》

2026-06-18 13:57:10 UTC

台電核二廠再度爆發重大貪瀆風暴。 根據媒體報導,前廠長曾文煌原本就因涉嫌收賄遭起訴,今年2月才獲交保,沒想到廉政署在追查過程中,竟從涉案廠商處查扣一本詳細記載行賄內容的手寫筆記本。由於內容不僅記載收賄官員、行賄金額,甚至包括時間、地點及相關標案,因此被外界稱為「死亡筆記本」。 檢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,除了前廠長曾文煌外,現任副廠長陳聰德、修配組課長朱景宏等多名中高階主管,疑似涉及另外4件標案收賄案件,部分官員涉嫌收賄金額甚至高達數百萬元,目前已有多人遭聲押禁見或高額交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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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《毒駕撞死2人後身亡,留下的竟是一場可能求償無門的悲劇》

2026-06-12 16:25:42 UTC

一名30歲男子因涉嫌毒駕,發現警方攔查後不但沒有停車,反而高速逃逸,一路闖紅燈、危險駕駛,最後在桃園市區失控衝撞,當場撞死兩名無辜路人,而他自己也因傷重不治。 短短幾秒鐘。 三個家庭的人生,從此徹底改變。 看到這樣的新聞,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有同樣的疑問: 撞死了兩個人,結果自己也死了,那法律還有辦法制裁他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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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《她只是搭公車上學,卻被成年男子拿雨傘戳到流血!》

2026-06-11 13:04:58 UTC

一名女高中生,清晨搭乘公車準備上學。 她沒有與人爭吵,也不認識這名男子,卻遭對方踩腳、用肩膀猛烈撞擊,甚至在下車前,拿起摺疊傘朝她的肩膀狠狠戳下去,造成傷口流血。 看完畫面,真的令人憤怒又心疼。 一個成年男子,竟把自己的情緒與暴力,發洩在毫無防備的未成年女學生身上。這不是「脾氣不好」,也不是一句「一時衝動」就能帶過,而是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暴力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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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【前刑事局副局長恐嚇判7個月,真的算重嗎?】

2026-06-10 15:51:39 UTC

看到前刑事局副局長因恐嚇案件遭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,引發不少網友討論,甚至有人認為:「知法犯法只判7個月,是不是太輕了?」 先回到法律來看。 本案涉及的是《刑法》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,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。 如果只是單純看數字,7個月似乎已經不算最低刑度,但問題在於,本案和一般人的恐嚇案件並不相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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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⟪駕駛闖紅燈喊沒錢!警心軟改開行人違規 竟被他反咬還判刑⟫

2026-05-25 16:48:12 UTC

去給人方便,竟然換來無情背叛和刑事判決。日前新北市淡水區爆出一起讓人看傻眼的交通執法糾紛。一名駕駛因闖紅燈且未繫安全帶被警方攔下,但他卻苦苦哀求,不斷向員警哭窮表示自己沒錢繳罰單。員警一時心軟想幫忙,沒想到這份體貼與善意,最後卻換來最無情的打擊。 根據新聞報導,該名員警在面對駕駛的哀求時,因一時同情,竟然將原本總計高達 6,900 元的罰單,當場改開成僅需 500 元的「行人違規過馬路」。原本以為是幫了對方一把,不料該名駕駛事後竟拿著單據去舉發警察開假單,直接反咬員警一口,害得員警最終被送辦判刑。 這種利用別人的同情心,事後又反咬一口的惡劣行為,真的讓人感到不齒與憤怒。但在法界人士眼裡看來,員警這次的教訓也敲響了警鐘,執行公權力一旦離開了法律紅線,受傷的往往是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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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⟪大直餐廳爆偷拍風波!店經理通風報信兼恐嚇?湮滅證據與強制罪:包庇不是大牌的免死金牌⟫

2026-05-25 16:28:15 UTC

去知名餐廳慶生,竟然換來滿肚子火和驚嚇。日前台北市大直樂群三路的一間餐廳,爆出一起疑似偷拍的消費糾紛。兩位年輕女生在用餐時,發現鄰桌的張姓男子不斷用手機朝她們的方向拍攝。女客警覺不對勁,立刻向餐廳經理求助,沒想到店家的處理態度,反而引發了更大的輿論風暴。 根據當事人控訴,在向餐廳經理反映並堅持報警後,該名經理竟然立刻跑去通知張男,讓張男有機會提前翻看、甚至刪除手機內的照片。更誇張的是,經理在過程中還多次以「報警可能涉及誣告」等言語施壓,試圖讓被害人打退堂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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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⟪被害人想報案,店家卻先恐嚇她不要報案?這不是息事寧人,這可能已經踩到刑法紅線⟫

2026-05-24 15:44:48 UTC

一個被害人遇到疑似被偷拍、被侵害的事件,第一時間最需要的,不是被質疑,不是被恐嚇,更不是被要求「不要把事情鬧大」。 她最需要的是被保護、被協助、被帶去報案。 但如果店家不但沒有協助被害人報警,反而用「你這樣可能會有誣告問題」來恫嚇被害人,讓被害人不敢報案、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利,這件事情就已經不只是服務態度很差而已。 這恐怕已經涉及《刑法》第304條強制罪。 因為報案,是人民依法可以行使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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