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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egory: 公告事項

【民事】「她這樣對小孩,難道還不算霸凌嗎?」

2026-07-13 07:15:09 UTC

「她這樣對小孩,難道還不算霸凌嗎?」 台南一名國小女童指控校護多次刁難。 遺失視力檢查單時遭到責備; 受傷要擦藥,卻被要求先念出藥品名稱及成分; 施打疫苗時,女童也因害怕而不敢進行。 家長認為孩子因此受到身心傷害,向校方與護理師求償30萬餘元。 但法院最後認定,不構成法律上的校園霸凌,家長敗訴確定。 很多人看到這裡,可能會覺得難以理解。 問題在於,法律上的「霸凌」,不是只要說話不客氣、管理方式不適當,或者讓孩子感到恐懼,就一定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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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政】學生遲到、曠課不得再記警告

2026-07-12 02:40:36 UTC

「我遲到會怎樣嗎?」 「老師不能記你警告,但你遲到造成的問題,最後可能還是老師要負責。」 學生遲到、曠課不得再記警告,引發不少第一線教師反彈。有人認為,這是在保障學生權益;但也有老師擔心,當學生不必承擔明確後果,通知家長、補救教學、補考安排與行政責任,最後卻仍然全部落在教師身上。 類似的問題,也正在職場發生。 「主管,你憑什麼這樣要求我?」 「因為工作沒完成。」 「但我覺得這是職場霸凌。」 職場霸凌防治正式入法後,當然有助於保護勞工,不再被羞辱、排擠或不當對待。但企業真正擔心的是,合理的績效要求、糾正錯誤、調整職務,會不會也被申訴成霸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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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⟪老師當眾叫女童脫褲體罰 這根本是犯罪⟫

2026-07-06 08:17:39 UTC

當「管教」變成公開羞辱,這就不是教育,而是犯罪。 近日一起國小老師在公開場合,要求一年級女童脫去內外褲、暴露性器官並以硬物抽打臀部的事件,引發社會譁然。很多人或許會問:老師不是只是為了管教學生嗎? 法律,從來不是只看行為人的主觀目的,更會檢視手段是否已經逾越了界線。 依《教育基本法》第 8 條第 2 項規定,學校本就嚴禁體罰。而本案的行為,早已超越了一般管教的範疇,而是嚴重踐踏了兒童的人格尊嚴、身體自主權與隱私權。因此,法院認定這構成校園性騷擾,具有相當扎實的法律基礎。 但,這難道只有性騷擾和傷害罪的問題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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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政】【老師不敢管、學生不受教:校園不是靠申訴撐起來的】

2026-06-29 14:12:53 UTC

韓劇《鐵拳教育》引發討論,其實真正讓台灣教育現場焦慮的,不只是戲劇裡的暴力與衝突,而是現實中越來越多老師心裡的無力感。 現在很多老師不是不想管學生,而是不敢管。 校事會議原本是為了處理不適任教師,目的當然是正當的;但如果制度被濫用,所有管教爭議都被推進調查程序,就可能變成另一種壓力。 我曾聽過有高中教師提到,學校一年進入校事會議的案件竟然超過800件。換算下來,幾乎每天都要處理兩、三件。每一件都要開會、調查、做紀錄、寫報告,光是程序就足以讓學校疲於奔命。 這就像過去醫療界曾經出現的「防衛性醫療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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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把小學生的地獄當日常!全校最可愛的笑臉被老師親手捏碎:凌虐數百次只判4年半,這叫什麼正義?!

2026-06-29 14:02:54 UTC

那本該是個最天真爛漫、在校園裡無憂無慮笑著的小學生。他們人生才剛開始,心思那麼單純、那麼可愛,到底為什麼可以有人狠得下心,對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施加這種無邊無際的折磨?而且這個人,居然還是宣稱會愛護學生的老師! 最可憐的孩子,遇上最可恨的惡魔 這名國小音樂老師,私底下根本是戴著面具的惡魔。她不僅把高年級學生當奴隸,要求照顧自己的小孩,只要稍有不順意,就拿起鼓棒瘋狂毆打男童的頭部、小腿,甚至連生殖器都不放過! 伴隨著暴力的,是日復一日的惡毒辱罵和恐嚇:敢說出去,你就完了。 孩子做錯了什麼?他只是個孩子。 最後,孩子不是哭一哭就沒事了。這場長達數年的地獄折磨,徹底毀了他的一生。 孩子罹患了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(PTSD),反覆陷入解離狀態、甚至一天昏厥高達20次,4年多來,進出醫院就醫超過150次! 原本應該健康長大的可愛孩子,現在連正常生活都成了奢望,終身都將活在創傷的陰影下,可能再也無法融入社會。這不是毀人一生,什麼才是毀人一生? 數百次的殘忍凌虐,為什麼只判一次刑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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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《53個孩子、10年夢魘、2100萬罰鍰,這不叫社死,是國家對孩子最遲來的道歉》

2026-05-17 01:53:54 UTC

一個人,在學校裡,在球隊裡,在孩子最該被保護的地方。 不是一次失控。 不是一時糊塗。 不是單純的道德瑕疵。 而是利用教練的權威、利用老師的職務、利用孩子最純潔的信任,展開長達 10 年的獵殺。 台北市某國小籃球隊教練戚冠民,被爆出在校園廁所偷拍學生性影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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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民事」高職生校內霸凌剪學妹髮! "拖行3層樓"竟無人制止?!

2025-11-28 01:54:19 UTC

一開始只是超商裡「擦肩而過」的小碰撞,卻一路演變成校內剪髮、拖行三層樓的暴力事件。媒體報導指出,被害女學生因此受傷、心理也留下陰影;更讓家長心碎的是,現場若真如報導所述「旁人未即時制止」,那不只是孩子受傷,更像是整個安全網破了一個大洞。 很多人問:這到底是「同學衝突」還是「校園霸凌」?界線其實抓兩個重點。第一,看有沒有持續性或模式性:霸凌通常是長期鎖定同一個人,反覆羞辱、排擠或出手;一般衝突多是單次口角升高。但要注意,就算只有一次,若暴力程度極端、造成明顯身心傷害,學校在實務上也不該用「只是衝突」輕輕帶過。第二,看有沒有權力不對等:學長對學妹、多人對一人、位階與體型差距明顯時,被害者往往連說不都很困難,這更接近霸凌的典型樣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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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事】【抽血換學分?現在連錢都沒給學生?】

2025-07-20 15:18:40 UTC

台師大「抽血案」越挖越黑,根本不是什麼研究倫理問題,這是赤裸裸的貪污、侵占、造假! 我們要問的問題,至今沒答案: 學生的「受試費」去哪了?有發嗎?沒發給學生,是不是被侵占了? 名單對不起來?有人沒參加研究卻名字出現在補助名單?這不是偽造文書是什麼? 如果這筆國科會研究經費,被拿來充「球隊公基金」,還中飽私囊?那不是研究,是詐國家預算+圖利自己! 根據《貪污治罪條例》第5條: 只要「意圖得利」,擅自挪用研究款項、公費補助金,就可能處7年以上徒刑,還可以罰到6000萬! 這不只是台師大的事,這是我們納稅人的錢、我們孩子未來的大學、我們對教育的信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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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刑事」「#抽血可以換學分?」

2025-07-17 02:16:00 UTC

一位教練參與國科會的研究計畫,說是要建立什麼生理監測平台,結果做法是每天抽血三次、連續14天、在寒暑假、還要學生簽同意書(有的還是事後補簽),更離譜的是,#抽血的人竟然沒有醫事資格! 學生不想配合? 教練就說:「不抽血,就扣你學分、不給你畢業,退出球隊也可以。」 說好是研究,怎麼搞得像恐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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