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事】【董事長復仇清單上的9刀】
2025-06-30 14:51:57 UTC
一位曾經站在科技尖端的董事長,卻在辦公室裡,用9刀終結了自己技術長的生命。這不是一場臨時衝突,而是一場預謀犯案。早早買好凶刀,等到受害者最後一天交接,趁他最放鬆、最沒有防備的時刻,直接痛下毒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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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曾經站在科技尖端的董事長,卻在辦公室裡,用9刀終結了自己技術長的生命。這不是一場臨時衝突,而是一場預謀犯案。早早買好凶刀,等到受害者最後一天交接,趁他最放鬆、最沒有防備的時刻,直接痛下毒手。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29 16:49:14 UTC
「不好意思,我在日本買了衣服,來不及拿,你能幫我帶回台灣嗎?」 吳先生是一位熱心的台灣人,在看到女網友的求助貼文後,二話不說答應幫忙。 沒想到回到台灣後,對方卻突然改口: 「麻煩你把衣服拿去退貨,否則我會提告你侵占。」 吳先生一頭霧水:我不是在幫你嗎?怎麼好心變成罪人? 後來雙方約好面交,結果來的不是那位女網友,而是一位陌生男子。 「我朋友叫我來拿衣服。」 這下,吳先生更不安了。如今詐騙手法層出不窮,他不知道這個男人是不是另有目的。 最後,他選擇了一條最安全的路:把衣服送到派出所,請警方協助處理。 一場從「好意幫忙」開始的事件,最後演變成互不信任。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26 13:38:41 UTC
家人到底能有多殘忍? 委託人跟我說,他的兄弟姊妹,在爸爸還沒過世的時候,就開始偷偷把印章、存摺拿走,甚至趁爸爸住院時打開保險箱,裡面的金條、權狀、現金,全掃光。 最離譜的是,連爸爸自己生前買的塔位契約都拿走,等到準備後事時,才裝作一副「啊,我不小心收起來了」的模樣,自己拿出來像是在「施捨」一樣。 從什麼時候開始,那些曾經一起吃泡麵、打彈珠的兄弟姊妹,變得這麼陌生?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23 12:29:24 UTC
今天,是伊斯蘭曆的新年。 而我,穿著西裝,走進沙烏地阿拉伯商務代表處,心中卻帶著一絲沉重。 前一晚新聞報導中東又有衝突,伊朗與以色列關係緊繃,畫面是一片火光與哀號。 「Happy Islamic New Year!」 我一走進沙烏地商務代表處,便向〔代表〕道賀, 他看著我緊皺著眉頭,笑了笑回我一句:「我們這裡還是很平靜的。」 我忍不住想問這片土地,還有和平的可能嗎? 我開門見山地問代表:「您怎麼看這一切?」 他沒有立刻回答,只是靜靜地笑了笑,說了一句我永遠不會忘記的話: 「我們早已習慣鄰居吵架,但我們依然照著自己的步伐生活,迎新年。」 這句話,像是一劑安定劑。 在炮火聲中,他們選擇了微笑;在不安的世界裡,他們選擇了相信日常。 我忽然明白「真正的堅強,不是大聲喊和平,而是即使世界動盪,也不讓內心動搖。」 今天的會議,我們談的不只是商務、未來合作,更多的是:理解。 我發現,很多人對中東的印象,是沙漠、石油、戰爭, 但今天我親眼看見的,是綠植、咖啡、笑容、與一顆顆對未來充滿信心的心。 原來,中東的全部不是你在新聞裡看到角落的那樣。 真正的中東,是個有人情味、講究禮數、追求穩定的地方。 他們不是戰爭的代名詞,更多的是和平的實踐者。 在離開時,我回頭看那面沙烏地國旗,心裡想著: 這世界可以很亂,但你可以很穩。 只要你走得夠穩,就不怕別人怎麼吵。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22 16:43:12 UTC
今天到新竹跟一群保險經紀人分享遺囑的重要性。講到這段,我忍不住提高音量說: 「拜託大家,一定要分清楚,什麼叫『遺囑』,什麼叫『遺願』!」 現場有人舉手問:「律師,遺願是什麼?」 我說: 遺願,是你心裡的願望;遺囑,是法律上的武器。 很多人以為只要寫下「我死後財產要給誰」,這樣就夠了。錯! 只要沒有符合《民法》規定的遺囑方式(自書、公證、密封、代筆、口授),那張紙再多你想怎麼分財產也沒用,因為法院不會理你,家人更可能因為這份「沒法律效力的愛」反目成仇! 最常見的災難版本如下: 長輩寫了一份「心裡很有愛、形式卻有瑕疵」的文件,託付全部財產給長子。 長子看到笑得合不攏嘴,結果遺囑被長女告『遺囑無效』勝訴 登!登!財產重分。 長子怨:「爸,你幹嘛寫一份會被推翻的遺囑?」 長女怒:「原來你根本不想給我?我靠打官司才拿到你的遺產!」 這下好了,財產照樣被瓜分,但兩個孩子都不感謝你。 長子不會到墳前拜你:因為你讓他煮熟的鴨子飛走了,沒有拿到全部遺產。 長女更不會去拜你:因為她靠自己打官司才拿到你的遺產,不是你「想」給的。 結局:你人走了,財產全給了他們,感情也沒留下,墳前只剩冷風跟雜草。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22 00:46:40 UTC
很多人發生車禍時驚魂未定,一開口就說:「我沒看到他!」 結果警方寫進筆錄:應注意而未注意,肇責馬上拉高! 💡正確說法是: 「我有減速觀察,當時對方突然衝出,我雖然緊急煞車,但因慣性才會撞上。」 這不是「話術」,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正確敘述。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21 06:19:39 UTC
「雙腳截肢換23萬詐保金?這不是電影劇情,是台灣真實發生的案子!」 一名張姓男大生,居然聯手高中同學「自導自演」一場冷血的詐保戲碼 用乾冰泡腳10小時讓自己雙腳壞死截肢, 再假裝「夜遊凍傷」向五家保險公司申請4,126萬元理賠! 最後雖然只詐得23萬,卻讓保險業者、檢警、醫療資源疲於奔命,甚至差點讓惡劣的詐保手法流傳下去、變成歪風! 法院怎麼判?廖姓同學二審判決「6年徒刑定讞」,原因有四: 1️⃣ 他是主嫌,整起計畫由他主導,甚至親手綁住張男、錄影存證。 2️⃣ 毫無悔意、不認罪,法官認為態度惡劣、無悔改可能。 3️⃣ 未與任何保險公司和解,對社會無修復行為。 4️⃣ 詐保手法創新又危險,如果這種行為被模仿,恐怕保險制度將面臨毀滅性打擊。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20 08:14:53 UTC
近日媒體人李正皓在錄影結束後遭陌生男子以辣椒水襲擊,警方初步調查顯示,嫌犯疑似早有預謀,自下午五點半埋伏至晚間七點,伺機發動攻擊。這樣的行為不僅是針對個人,更對整體公共安全構成威脅,絕非「衝動行為」或「小衝突」可以輕描淡寫。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19 08:35:52 UTC
最近新聞熱議:「胡瓜把財產都給小孩,沒有留給丁柔安,是不是貌合神離?」但站在律師的角度,我想說,媒體可能誤會大了! 有人問我:「律師,如果丈夫財產都過戶給小孩,太太是不是什麼都拿不到?」 我答:「不是這麼簡單。」
続きを読みます2025-06-17 14:48:51 UTC
在王文洋「與人妻性交易還生子」延燒之際,輿論多聚焦在「合約金額不一」、「隱私曝光」、「委任聲明」等表層話題,但我們若從法律專業角度來看,真正應該被討論的,是那位尚未確立父子關係、甚至可能法律上連生父都認不得的孩子。 雖然媽媽跟王文洋之間也簽署合約要拿掉小孩,但媽媽仍然將小孩生下來可能因此違約,但王文洋跟媽媽之間簽的合約,有可能是違反公序良俗的,因此會無效,媽媽不用負擔違約責任。 2.小孩的扶養費用,小孩可以用自己的名義來告爸爸王文洋來要這筆錢 3.媽媽生下小孩的時候因為有丈夫,因此小孩法律上的爸爸,會是媽媽的丈夫,因此,小孩必須要先去否認他的爸爸是媽媽的丈夫,還要去訴訟確認王文洋才是她的生父,這樣才能跟王文洋要扶養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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