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民事】為了抓樓上噪音,我24小時錄了17個月,最後竟然是我賠25萬!
2026-08-30 05:44:03 UTC
這個判決真的很值得所有有「惡鄰居困擾」的人看一下。 台北一名調查官受不了樓上鄰居的噪音,為了蒐證,竟然在自己家天花板裝了「集音器」,24小時持續錄樓上的聲音。 本來可能想說: 「我是在自己家裡錄音,又是為了蒐集噪音證據,應該沒問題吧?」 結果這一錄,錄了17個月。 最後樓上鄰居反過來告他侵害隱私權。 法院判決: #賠25萬元,而且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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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判決真的很值得所有有「惡鄰居困擾」的人看一下。 台北一名調查官受不了樓上鄰居的噪音,為了蒐證,竟然在自己家天花板裝了「集音器」,24小時持續錄樓上的聲音。 本來可能想說: 「我是在自己家裡錄音,又是為了蒐集噪音證據,應該沒問題吧?」 結果這一錄,錄了17個月。 最後樓上鄰居反過來告他侵害隱私權。 法院判決: #賠25萬元,而且確定。
READ MORE2026-08-30 05:43:07 UTC
#想抓外遇,最後卻把自己抓成家暴犯? 最近新竹有一名妻子懷疑先生外遇,為了掌握先生到底去了哪裡,偷偷把一顆 AirTag 塞進先生的背包。 結果外遇證據還沒抓到,AirTag先被先生發現。 先生報警提告,最後法院認為,雖然 AirTag 並沒有錄影、錄音,也不能回放完整軌跡,所以不算「竊錄」,但是長時間利用設備掌握先生非公開的行蹤,仍然侵害隱私。 最後太太被判罰金3萬6,000元、緩刑2年,而且因為雙方是夫妻,這個行為也被認定屬於家庭暴力。 其實這種事情,我看過真的不少。 以前有人懷疑另外一半外遇,找徵信社在車上裝GPS,也有人想在房間裡面裝針孔,就是希望能夠直接抓到另一半跟小三、小王在一起的證據。 問題是,姦還沒抓到,自己先變成刑事案件的被告。 現在比較有經驗的徵信社其實也很聰明,因為他們也不想自己變成共犯,所以很多根本不願意幫客戶亂裝GPS或針孔。 我甚至還聽過另外一種更荒謬的情況。 有的徵信社跟客戶說:
READ MORE2026-08-30 05:42:20 UTC
「什麼?政府要發500萬元的徵收補償費,我也是繼承人,應該可以分吧?」 「你之前不是已經拋棄繼承了嗎?」 「對啊!因為我以為爸爸欠了很多債,又沒有留下什麼財產,所以趕快辦了拋棄繼承。」 「那很遺憾,這筆錢你可能一毛都拿不到。」 原來,這塊土地是曾祖父在日治時期留下來的,只是當年的土地登記資料沒有完整銜接,後來因為政府興建高鐵、捷運,辦理土地徵收,重新清查權利人,才發現這塊土地一路由子孫繼承下來。 曾祖父不知道自己留下了這塊土地,爸爸可能也不知道自己繼承了這項權利。 但是,當孩子拋棄爸爸的繼承時,不只是不要爸爸的債務,也會連爸爸名下已知、未知,以及未來才被發現的財產權利,全部一起放棄。 最後,只能眼睜睜看著沒有拋棄繼承的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,分走這筆從天而降的徵收補償款。 這類案件,我們真的碰過不只一次。 許多人以為,爸爸看起來沒有房子、沒有存款,外面又可能欠債,趕快拋棄繼承最安全。 但現在的法律,原則上早已不是「父債子還」,而是採取【當然限定】責任。簡單來說,父母留下多少遺產,原則上就以這些遺產為限清償債務,不需要拿自己的財產無限替父母還債。
READ MORE2026-08-30 05:41:36 UTC
醫美診所裡面,你可能要脫衣服、敷麻藥、做雷射。 正常人走進去,根本不會想到,自己的一舉一動可能正在被針孔攝影機拍下來。 光澤醫美偷拍案,新北地檢起訴9人。目前清查雙北8家分店,被害人已經超過300人,甚至還有未成年人。 很多人看到新聞第一個問題是: 「偷拍而已,為什麼檢察官可以求刑到16年以上?」 其實真正嚴重的,不只是一台針孔攝影機。
READ MORE2026-08-30 05:40:23 UTC
最近欣興電子遭到檢調大規模搜索,甚至連總經理、副總、廠長都被約談、交保。 消息一出,股價當天從盤中高點1230元一路跌到1110元。 光從盤中高點到收盤來計算,市值影響就接近2000億元。 而目前檢調追查的其中一個重點,就是最近很多台灣企業都非常緊張的三個字: 【洗產地】 什麼叫洗產地?
READ MORE2026-08-26 08:20:19 UTC
年代新聞報導:趙建銘說,三個兒子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,「只會多、不會少」,並承諾10月5日前處理。 那如果時間到了,還是沒有還呢? 其實法律上要先看一件事: #這2300萬元到底是不是已經屬於三個孩子? 如果這筆錢早就已經給了孩子,只是由爸爸代為投資、保管,那爸爸就不能把它當成自己的錢。 到了約定時間沒有返還,孩子當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爸爸把錢還回來。 但刑事上要再多看一步。 如果只是投資還沒變現、資金調度來不及,可能還是民事問題。 可是如果查出來,爸爸根本沒有把錢拿去替孩子投資,而是拿去還自己的債、買自己的東西,甚至挪作其他私人用途,那就可能涉及刑法上的侵占罪。 所以這件事最重要的,其實不是一直吵「到底什麼時候還」。 #而是把這2300萬元的金流全部攤開來看。
READ MORE2026-08-26 01:30:46 UTC
昨天趙建銘在媒體前親口承認,自己過去曾經對許芊芊「有好感」。 而先前趙翊廷與阿嬤的對話中,更提到爸爸疑似曾送許芊芊名牌包、iPhone,甚至懷疑連房子的頭期款都可能來自爸爸。 這些事情目前都還只是當事人各自的說法,真相如何,當然還要看證據。 但我看到這則新聞,想到的是很多婚姻中的另一半最痛的一件事: #我跟你一起辛苦賺的錢,你卻大把大把拿去送給另外一個人,法律真的完全沒辦法嗎?
READ MORE2026-08-24 06:15:42 UTC
暑假這段時間很多台灣人到日本旅遊,我前陣子也才剛去大阪。 所以看到奈良藥師寺的國寶「佛足石」,竟然遭一名台灣女子潑灑液體,我第一個感覺其實不是刑責,而是: 怎麼會有人做這種事情? 真正讓我意外的是,她向警方供稱,自己會對「感動的東西」潑油祈禱,所以認為自己應該也曾對佛足石潑油。 可是我想了一下。 我們在台灣走進寺廟,會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同,就跑去對神像潑油嗎? 走進教堂,會對著十字架潑油嗎?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不會。
READ MORE2026-08-22 13:44:38 UTC
留下1.6億保單,繼承人卻先收到2180萬遺產稅單? 看到這則新聞,我覺得真正值得大家注意的,不只是這94張保單到底買得對不對,而是一個很多人在做財富傳承時,很容易忽略的問題: 你安排了遺產要給誰,有沒有同時安排「遺產稅到底誰來繳」? 新聞中的情況就非常尷尬。 姊姊留下超過1.6億元的保單,國稅局認為應該計入遺產課稅,因此繼承人收到大約2180萬元的遺產稅單。 可是這些保單的受益人,卻不是繼承人,而是寺廟。
READ MORE2026-08-21 03:18:24 UTC
趙建銘公布離婚協議書,自己也可能要賠一億元? 趙建銘公布了他跟陳幸妤之間,離婚協議書裡面保密條款的具體文字,原本可能是想證明陳幸妤違反保密義務。 但是我們反過來問一個問題: 趙建銘把保密條款公布出來,自己是不是也違反了保密條款? 我們先來看這段約定。 雖然新聞報導對於這項保密條款究竟是第六條或第八條,說法並不完全一致,但雙方似乎都不否認,這就是保密條款的具體文字。 很多人可能會想,保密條款不是大家都差不多嗎?公布一下又有什麼關係? 其實不是。 離婚協議書的保密條款,並沒有完全制式化,也不是每一份都使用相同的公版文字。 以趙建銘與陳幸妤這份離婚協議來說,保密的範圍就特別包括三件事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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